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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拟增设本科专业名单的公示

关于2018年拟增设本科专业名单的公示
2018-07-13 16:45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重庆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重科院〔2013〕63号)相关要求,经学院推荐、教务处初审、专家评审、教指委审议、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申请增设智能制造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地球物理学、材料物理、劳动与社会保障5个本科专业。现将2018年拟增设本科专业名单(附件1)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若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实名反映,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公示期限:2018年7月13日~23日。

    联系人:田勤思 电话:65022131

附件1:

2018年拟增设本科专业名单

序号

学校名称(全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全称)

修业

年限

学位

授予

门类

师范

专业

标识

所在院、系名称

1

重庆科技学院

080213T

智能制造工程

3-7

工学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2

重庆科技学院

080907T

智能科学与技术

3-7

工学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3

重庆科技学院

070801

地球物理学

3-7

理学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4

重庆科技学院

080402

材料物理

3-7

理学

 

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

5

重庆科技学院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3-7

管理学

 

法政与经贸学院

注:1.师范专业须在师范专业标识栏中注明。师范性质的专业标注,师范兼非师范性质的专业标注

2.调整专业或专业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撤销专业等情况请在备注栏注明。

3.若申请增设《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可授两种(或以上)学位的专业,原则上选择一种填入学位授予门类栏中。

4.拟按艺术学门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学门类的本科专业需在备注中注明按艺术类招生

[返回列表] 发表时间:2018-08-11    浏览次数: